变挂靠制为登记备案双轨制
本报讯 (陈明玥 记者邓嗣华实习记者祖明远)2月2日,成都市锦江区初步完成全区16个街道和60个社区的社会组织备案统计工作,开始探索为社区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
长期以来,我国社团实施双重管理体制,社团必须先有业务主管单位,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诸多因社会需求而产生的民间组织,因找不到主管单位而生存艰难或无法生存。
成都市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锦江区率先起步,于2009年12月初出台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将着重培育和发展五类社会组织,包括公益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文化体育类、慈善救济类、社区维权类。尝试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对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且主要在社区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降低申请门槛,只需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备案即可。据悉,符合条件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将得到最高5000元的财政支持。
来自:四川日报 2010.02.04